10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1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江永康先生依法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吴仕英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韦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白、夏俊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澄星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澄星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澄星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2日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19-044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江永康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19年11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花伟云先生简历?:

花伟云:男,197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8月进入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檀庆荣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檀庆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檀庆荣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生效后,檀庆荣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檀庆荣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檀庆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工作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花伟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并同意将补选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总经理王国忠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花伟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花伟云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花伟云先生简历如下:?

花伟云:男,197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8月进入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27日

至2019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等公告已于2019年11月12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9年11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2:30-16: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异地股东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

邮编编码:214432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韦莉

联系电话:0510-80622329

传真:0510-86281884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