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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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8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延成主持,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翟斌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兵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不涉及逐项表决;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210,395,433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陈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目前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2,174,811股,注册资本减少2,174,811元。《公司章程》所记载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应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注:以上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动情况,以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为准。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对公司章程股份总数等条款的修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