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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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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9-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2019-056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9.59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名称: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安心·灵动·75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利多多公司JG100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天)、法人“添利宝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XTL1901)、鑫稳利法人1个月定期开放理财产品、法人挂钩黄金人民币理财产品(91天投资周期)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53)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二) 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五)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选择的是中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安全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风险可控。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未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且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高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此业务模式为收取合同的现金流量而非出售金融资产,该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三、风险提示

(一)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53),公司决定使用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资和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状况均无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五、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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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