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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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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鼎盈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浙商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7月19日证监许可[2016] 1634号文《关于准予浙商汇金鼎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6年12月7日正式生效,封闭期自2016年12月7日至2018年6月6日止。本基金自2018年6月7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浙商汇金鼎盈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草案)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等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以18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8个月(含第18个月)后对应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如该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延后至下一日。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并更名为浙商汇金鼎盈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0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2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层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设立日期:2013年4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12]1431号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57号

联系电话:(0571)87901590

联系人:金瓒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

盛建龙先生 ,董事长,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0年2月在杭州市民防局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00年3月至2006年6月历任沪杭甬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内审部副主任、主任;2006年7月起任浙商证券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9年1月起任浙商证券财务总监,2014年12月6日至2015年4月2日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现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王青山先生,董事,硕士。曾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浙商证券党委书记,浙商证券监事会主席。现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及党委委员,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

赵伟江先生,董事,硕士。1986年7月至1997年7月为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教师;1997年10月至2006年6月为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人;2006年7月历任浙商证券技术总监、监事长。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高玮女士,董事,博士。1996年6月至2006年6月任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财政证券公司)电脑中心副经理、市场管理总部经理、稽核部经理、职工监事。2006年7月起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及首席风险官,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楼小平先生,董事,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嘉兴营业部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宁波第二营业部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杭州营业部总经理、中富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兼浙江业务总部总经理、浙商证券创新业务总部总经理、运保中心总经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

(2)监事

许向军先生,监事,本科。1998年至2000年在浙江联创软件有限公司任助理工程师;2000年至2002年在浙江省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2年至2010年在浙江省证监局任科员、科长、副处长;2010年起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监。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盛建龙,总经理(兼),董事长,简历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楼小平,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简历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方斌,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硕士。2002年7月至2006年4月曾任职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4月至2015年9月在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机构监管处、上市监管处任职;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曾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7月起担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副总监;自2017年11月起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2018年7月起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马斌博先生,硕士学位,7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研究咨询分公司研究员;2015年7月加入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公募基金部基金经理助理。自2017年12月27日起任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4月19日起任浙商汇金鼎盈事件驱动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8年4月19日起任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8月5日起任浙商汇金中证浙江凤凰行动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自2019年7月31日浙商汇金中证浙江凤凰行动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拥有基金从业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自2016年12月7日至2018年5月16日(离任日期)止,赵语涛曾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3、基金管理人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公募基金投资执行委员会分为权益公募投资执行委员会和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执行委员会,具体如下:

权益公募投资执行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助理周涛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总经理助理余春梅女士、合规风控部负责人闻震宙先生、基金经理马斌博、周文超先生;

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执行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助理周涛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总经理助理陈国辉先生、总经理助理余春梅女士、合规风控部负责人闻震宙先生、姜金香女士。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5年1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923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2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2036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www.stocke.com.cn

客服电话:95345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2036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https://fund.stocke.com.cn/etrading/

(3)其他销售机构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电话:(0571)87901963

传真:(0571)87901955

网址:www.stocke.com.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9

网址:www.dwjq.com.cn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客户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热线: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号楼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10)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13)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100号19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100号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www.chinapnr.com

14)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户服务热线:400-0411-001

公司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15)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4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客户服务热线:400-699-1888

公司网址: www.998fund.com

16)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锦康路 308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

广场 6 号楼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1515

公司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1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1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20)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热线: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也可通过APP挖财宝查询相关产品

2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热线:400-088-8816/400-098-8511

公司网址:fund.jd.com

2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2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A座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2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wm.com

2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调整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朱立元

联系电话:(010)59378888

传真:(010)5937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1楼、8楼

负责人:章靖忠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1

联系人:俞晓瑜

经办律师:刘斌、俞晓瑜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电话:(010)82250666

联系人:宜军民

经办会计师:宜军民、李鑫

六、基金的名称

浙商汇金鼎盈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七、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定向增发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定向增发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分析,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主要在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长期跟踪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挖掘和把握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大背景下的事件性投资机会,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一100%,其中定向增发(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一95%,其中以事件驱动策略投资的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研究体系,使用行业景气度和投资时钟等分析模型,结合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方法,灵活调整基金资产中股票和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控制组合风险,并提高收益水平。

2、定向增发策略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包括大股东、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本基金将对进行定增(非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前景、公司盈利、资产质量、运营能力、治理能力等基本面分析,综合研究定增类别、定增规模、大股东参与方式、锁定期等定增条款,及定增项目投向前景,构建量化模型,根据模型得到能够在二级市场取得超额收益的股票作为备选池。结合市场未来走势进行判断,从战略角度评估参与定向增发的预期中签情况、预期损益和风险水平,积极参与风险较低的定向增发项目。在定向增发股票锁定期结束后,本基金将根据对股票内在投资价值和成长性的判断,结合股票市场环境的分析,选择适当的时机卖出。

本基金在进行定向增发项目筛选时,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定向增发项目中安全边际较高、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定向增发项目对应的公司个股。

(1)定性分析:根据对行业的发展情况和盈利状况的判断,从公司的经济技术领先程度、市场需求前景、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营产品或服务分析等多个方面,分析定向增发项目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2)定量分析:主要考察定向增发项目对应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及其估值指标,选取具备选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收入、未来公司利润增长率等; ROE、ROIC、毛利率、净利率等; PE、PEG、PB、PS等。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管理方式,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的综合分析,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指标、市场利率、供求关系等因素,灵活管理不同债券品种的配置比例,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重点把握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溢价变化趋势。

本基金综合考虑申赎情况和基金资产变现能力,灵活采用回购交易适当增强收益,形成稳健的流动性管理体系。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对当前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为目标,控制下行风险,平滑基金资产净值的波动。

股指期货具有流动性充裕、交易成本低、成交价格的宽度和深度较好等特点,当市场下行时,配置股指期货能够快速降低组合的风险敞口,回避市场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性;当市场上行时,又能灵活的提高仓位,享受市场贝塔的收益;通过研究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的运行特征,能够更好对组合进行调整优化,控制组合风险。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获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资产池资产信用水平、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偿债能力、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谨慎选择预期违约率和收益相匹配且预期违约损失可承受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资产池资产的不同属性,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取得较好的收益。

7、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和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本基金根据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分析,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

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投资。

(二)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中观行业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寻找事件驱动下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机会,形成以事件驱动为核心的投资策略,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研究体系,使用行业景气度和投资时钟等分析模型,结合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方法,灵活调整基金资产中股票和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控制组合风险,并提高收益水平。

2、事件驱动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筛选、分析和评估发生事件变动的上市公司,立足于重大事件对上市公司估值重构、盈利提升的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变化、市场情绪特征变化、企业经营环境变化等多方面的因素,把握重大事件对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联动效应,同时结合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积极寻求并把握事件驱动下的投资机会。主要事件驱动有定增事件、股东增持与回购事件、超预期业绩预告事件、资产重组事件、高分红及高转送时间、股权激励事件、管理层重大变动事件以及上市公司上下游公司重大事件等等。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管理方式,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的综合分析,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指标、市场利率、供求关系等因素,灵活管理不同债券品种的配置比例,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重点把握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溢价变化趋势。

本基金综合考虑申赎情况和基金资产变现能力,灵活采用回购交易适当增强收益,形成稳健的流动性管理体系。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对当前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为目标,控制下行风险,平滑基金资产净值的波动。

股指期货具有流动性充裕、交易成本低、成交价格的宽度和深度较好等特点,当市场下行时,配置股指期货能够快速降低组合的风险敞口,回避市场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性;当市场上行时,又能灵活的提高仓位,享受市场贝塔的收益;通过研究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的运行特征,能够更好对组合进行调整优化,控制组合风险。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获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资产池资产信用水平、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偿债能力、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谨慎选择预期违约率和收益相匹配且预期违约损失可承受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资产池资产的不同属性,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前提下取得较好的收益。

7、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和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本基金根据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分析,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

8、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投资。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新华保险于2018年10月18日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受到银保监会处罚110万元人民币。

本基金投资上述股票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的投研团队对上述上市公司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跟踪研究。认为该事件对该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证券库之外的证券。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7日。

十五、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整体予以配套更新。

2、“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等内容。

3、“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列示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列示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7、更新了“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对管理人与托管人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8、“二十四、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进行了更新,内容为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其他相关事项。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2019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