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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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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9-077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新增、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15:00 一 2019年11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数96,711,9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730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68,584,3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03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28,127,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27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2,2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2%。

9、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2项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711,98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711,98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星星 吴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9-078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江桥、李进、倪昕、祝博及朱海华等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该5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922股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回购金额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算。2019年11月15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额将由179,994,462股减少至179,974,540股,注册资本由179,994,462元减少至179,974,54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11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