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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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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合磐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1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相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ao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