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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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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9-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2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8日、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中期票据,以及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3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8、临2019-045)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9年11月14日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699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同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9年11月14日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422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兑付、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