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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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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19-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54,207,745股

发行价格:11.36元/股

●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向4名认购对象发行的54,207,745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流通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19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4、2019年8月12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0 号),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6,750,868股(含86,750,868股)A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54,207,745股

4、发行价格:11.36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615,799,983.20元

6、发行相关费用:10,481,616.58元

7、募集资金净额:605,318,366.62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5日,长三角(六安)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交控招商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和生四家特定对象已将认购资金615,799,983.20元全额汇入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验资报告》,长三角(六安)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交控招商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和生四家特定对象合计缴纳认购款项共计615,799,983.20元。

截至2019年11月6日,国元证券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9]5-7号《验资报告》,应流股份共计募集资金615,799,983.2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10,481,616.58元后,应流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318,366.62元。

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四)保荐结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应流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认为:

1、应流股份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定价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的发出,《申购报价单》的接收、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及分配股数的确认等事宜,均由本所律师见证。本次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均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询价及配售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 件真实、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暨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长三角(六安)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2、安徽交控招商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3、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4、张和生先生基本情况

张和生,男,身份证号:34282219****,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19年10月10日)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19年11月15日)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应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38.73%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杜应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4.43%,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温合金叶片精密铸造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对章程、股东结构、高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杜应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4.43%,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此发生其他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高温合金叶片精密铸造项目逐步投产并产生效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从而保持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较大幅度增加,偿还银行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也有所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利于公司实现产品升级,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效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发行人律师

(三)审计机构

(四)验资机构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的合规性意见;

(三)应流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应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寿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人民币2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流股份”)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8,698,405.26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4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207,74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6元,共计募集资金615,799,983.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785,856.3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384,105.0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9,014,126.8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审计及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79,865.3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5,318,366.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5-7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上表)

[注]:公司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0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8,698,405.26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8,698,405.26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应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应流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应流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对置换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应流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8,698,405.2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0 号)核准,公司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207,74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799,983.2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0,481,616.5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318,366.62元。截至2019年11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5-7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能,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将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时,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人民币2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1、应流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应流股份以26,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国元证券对应流股份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项,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对《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正内容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

原条款: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375.4341万元。

修订后的条款: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796.2086万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条款: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3,375.434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后的条款: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8,796.208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4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207,74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6元,共计募集资金615,799,983.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785,856.3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384,105.0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9,014,126.8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审计及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79,865.3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5,318,366.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5-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在合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 (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专户余额为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束学岭、梁化彬或者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即“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以下简称 “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付款后 3 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邮件等方式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或丙方出具银行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11月18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流股份”)及子公司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久源”)、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霍山嘉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山嘉远”)、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业”)、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航源”)、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航空”)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2,723,474.00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4,443,9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2,723,474.00元,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4,443,9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应流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导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否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向长三角(六安)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交控招商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张和生4名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54,207,745股,每股价格11.36元。

本次权益变动是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杜应流未参与认购应流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从而导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下降。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系应流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导致,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