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19-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正”、“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91.0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99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9年11月2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余股167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其余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26.76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19年11月20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9年11月22日(T+2日)公告的《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根据《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11月2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3楼主持了新大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5,821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新大正A股股票。

发行人: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