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2019-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47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9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一并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48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

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处于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92号)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及相关认购对象的一致行动人出具了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集团”)

2019年11月20日,红狮集团出具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至今,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减持杭州银行股票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杭州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方承诺将不减持所持杭州银行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3、如本公司及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公司及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杭州银行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杭州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0日,杭州市财政局出具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至今,本局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减持杭州银行股票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杭州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局及下属公司承诺将不减持所持杭州银行股票,亦不安排减持计划。

3、如本局及下属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局及下属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杭州银行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019年11月19日和20日,杭州市财政局的一致行动人分别出具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至今,本局/本公司不存在减持杭州银行股票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杭州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局/本公司承诺将不减持所持杭州银行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3、如本局/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局/本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杭州银行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高科”)

2019年11月20日,苏高科出具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至今,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减持杭州银行股票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杭州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方承诺将不减持所持杭州银行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3、如本公司及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公司及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杭州银行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

2019年11月20日,苏州高新出具承诺如下:

“1、经核查,2019年4月16日,苏州高新现任董事、副总经理张晓峰先生买入了多家银行股股份,其中包括买入杭州银行10万股股份(买入价格8.99元/股,成交金额89.90万元)。之后,张晓峰先生于2019年6月6日卖出了所持有的全部杭州银行股份,卖出价格8.16元/股,成交金额81.60万元,合计亏损8.30万元。

2、除上述情形之外,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至今,本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减持杭州银行股票的情形。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杭州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方承诺将不减持所持杭州银行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4、如本公司及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公司及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得收益(如有)全部归杭州银行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