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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1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2人),由监事会主席陈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14.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2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14.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5,41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6.4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29.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5个月,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就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别按7天、14天、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14.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长时间的资金闲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控制投资风险。

2.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14.00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14.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3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将提请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0.68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342.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222.68万元,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股本由人民币8,342.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222.68万元。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目前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2月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五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9日

至2019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2019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1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2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蕾

地 址: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5层

邮 编:300384

电 话:022-58330799

传 真:022-58330748

邮 箱:jiuri@jiurichem.com

(二)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会议免费,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