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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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9-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52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总承包项目短期结余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大型股份制上市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如公司在上述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滚动使用金额超过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在人民币6亿元额度内滚动使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即将超过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总承包短期结余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大型股份制上市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年。

公司近期分别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个月”、兴业银行“90天封闭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结构性存款”,共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56%。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向交通银行购买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个月,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个月。

(2)认购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58%。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4)预期年化收益率:3.60%。

(5)投资期:91天。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向兴业银行购买90天封闭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结构性存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1)产品名称:购买90天封闭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结构性存款。

(2)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98%。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4)预期年化收益率:3.70%。

(5)投资期:90天。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主要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来源于理财产品对应投资组合的运作和回报,因国家政策、经济周期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导致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期限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3、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5、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投资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8、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预期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实际现金资产向客户进行分配。但理财产品将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种发行主体进行追偿,所追偿的全部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兼顾投资理财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并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考虑。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