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2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9-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9-06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已单独列式。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9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发出。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下午15:00至2019年12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兴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3,542,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39.909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3,526,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9.90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2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股数1,446,7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77%。

9、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526,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7%;反对1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0,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8941%;反对1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526,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7%;反对1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30,76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8941%;反对16,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