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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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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2019-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6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贴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9年11月26日下达的《关于下达2018年及2019年省重点实验室资助经费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19】333号),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给予广东省工业超脉冲激光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等12家省重点实验室资助6600万元。

以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依托单位的“广东省汽车智能网联信息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属于本次资助的12家省重点实验室之一,获得资助经费400万元。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该项目资助款400万元。该项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但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根据项目计划及项目资金用途,该补助用于购置项目的设备费50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主要用于项目期间的材料购置及测试费用支出等,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在“递延收益”科目归集,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项目的进展,该项目的政府补助可能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