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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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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省财政厅豁免要约收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

2019-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4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省财政厅豁免要约收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收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投资集团股东拟发生变更的告知函》、《关于河南投资集团出资人变更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关于投资集团出资人申请豁免要约的告知函》,并将函告内容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公告临2017-28、临2019-40、临2019-41)。

河南省财政厅于2019年11月13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并于2019年11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受理。2019年11月22日,河南省财政厅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802号)》,需要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河南省财政厅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落实,现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河南省财政厅豁免要约收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河南省财政厅将根据相关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及相关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报备文件:

1.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802号);

2.关于河南省财政厅豁免要约收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