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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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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发行韩元债券公告

2019-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9-09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发行韩元债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19]771号),对本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拟在境外发行不超过3000亿元韩元债券(约折合2.6亿美元)予以登记,有效期至2020年10月止。2019年12月3日,发行人与KB证券株式会社(KB Securities Co.,Ltd)签订承销协议,发行于2022年到期、年利率为2.40%、3000亿元韩元的阿里郎债券,并且债券获得AA-评级。

据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确信,概无债券将配售予本集团的任何关联人士。

债券的主要条款如下:

1. 发行人: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

2. 担保机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担保发行人妥为支付根据债券表明应付的所有款项

3. 发行规模:3000亿韩元

4. 发行期限:3年

5. 发行利率:2.4%(固定利率)

6. 还本付息: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7. 债券形式:无担保私募债(QIB债)

8. 发行方式:私募登记发行(电子凭证式)

9. 起息日:2019年12月6日

10.兑付日:2022年12月6日

11.债券流通:仅在境外合格投资者(QIB)之间进行转让流通。

12.债券评级:AA-

13.主承销机构:KB证券株式会社(KB Securities Co.,Ltd)

本次发行人选择在韩国QIB市场,通过私募发行的方式向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QIB制度是介于私募与公募之间的一个夹层发行方式,但具有发行登记及披露信息等部分公募性质,因此也称为准公募(Quasi-Public)制度。发行人拟将债券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i)境外债务置换;(ii)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由于完成承销协议的先决条件不一定会达成,而承销协议或会于发生若干事件后被终止,故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及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