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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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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3版)

名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5号贵州金融城1期商务区10号楼23、24层

注册资本:619,455.740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田军

成立日期:2002-09-29

主要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与华能信托无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拟增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经营情况

3、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1)颍上牧原

本次增资前,牧原股份直接持有颍上牧原100%股权。

本次增资后,牧原股份直接持有颍上牧原8.73%股权,通过淮北牧华间接持有颍上牧原46.94%股权,总计持有颍上牧原55.67%股权;华能信托通过淮北牧华间接持有颍上牧原44.33%股权;颍上牧原仍为牧原股份控股子公司。

2、邹平牧原

本次增资前,牧原股份直接持有邹平牧原100%股权。

本次增资后,牧原股份直接持有邹平牧原2.78%股权,通过淮北牧华间接持有邹平牧原50.00%股权,总计持有邹平牧原52.78%股权;华能信托通过淮北牧华间接持有邹平牧原47.22%股权;邹平牧原仍为牧原股份控股子公司。

3、辛集牧原

本次增资前,牧原股份直接持有辛集牧原100%股权。

本次增资后,牧原股份直接持有辛集牧原5.06%股权,通过淮北牧华间接持有辛集牧原48.83%股权,总计持有辛集牧原53.89%股权;华能信托通过淮北牧华间接持有辛集牧原46.11%股权;辛集牧原仍为牧原股份控股子公司。

4、鹿邑牧原

本次增资前,牧原股份直接持有鹿邑牧原100%股权。

本次增资后,牧原股份直接持有鹿邑牧原24.73%股权,通过滑县牧华间接持有鹿邑牧原38.65%股权,总计持有鹿邑牧原63.38%股权;华能信托通过滑县牧华间接持有鹿邑牧原36.62%股权;鹿邑牧原仍为牧原股份控股子公司。

5、广宗牧原

本次增资前,牧原股份直接持有广宗牧原100%股权。

本次增资后,牧原股份直接持有广宗牧原41.06%股权,通过滑县牧华间接持有广宗牧原30.27%股权,总计持有广宗牧原71.32%股权;华能信托通过滑县牧华间接持有广宗牧原28.68%股权;广宗牧原仍为牧原股份控股子公司。

6、永济牧原

本次增资前,牧原股份直接持有永济牧原100%股权。

本次增资后,牧原股份直接持有永济牧原19.12%股权,通过滑县牧华间接持有永济牧原41.53%股权,总计持有永济牧原60.65%股权;华能信托通过滑县牧华间接持有永济牧原39.35%股权。永济牧原仍为牧原股份控股子公司。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能信托合作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猪养殖规模一体化饲养模式,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合资公司设立后对公司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升竞争力和生产经营规模。增资完成后,颍上牧原、邹平牧原、辛集牧原、鹿邑牧原、广宗牧原、永济牧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华能信托合作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猪养殖规模一体化饲养模式,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华能信托在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8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

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先生在此期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期限为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019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拟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3、投资对象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不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委托理财期限

期限为自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管理。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但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决策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额度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理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

四、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9年3月25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购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编号:XJXCKJ6691),该产品未赎回。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提供的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认真阅读审议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增加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于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9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8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跨境融资、采购等国际交易日益频繁。由于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

二、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1、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套期保值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组合业务。

2、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间及金额

根据公司跨境融资等外汇业务金额、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20亿人民币,本额度在有效期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可循环使用。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3、当外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财务部应立即报告财务总监;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财务总监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或者董事会。

4、审计部负责对操作风险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2)公司的具体保值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

(3)财务人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

(4)公司外汇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正常进行;

(5)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5、外汇市场出现价格向公司持仓不利方向变动时,财务人员应及时预警,资金部应根据外汇市场变化情况及对后市分析预测情况,及时决策是否进入平仓止损程序,以最大限度减少公司损失。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规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予以列示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为规避跨境融资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利率波动预测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同意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牧原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来规避跨境融资的利率和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制订了相关的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获得了监事会的审议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85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玉米、豆粕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作为自繁自育自养一体化生猪养殖企业,需要自行进行原料采购、饲料加工。玉米、小麦、大豆、豆粕、豆油等作为饲料生产的主要原料,在饲料原料中占比较高。为规避饲料原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玉米、豆粕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预计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商品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在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如:玉米、小麦、大豆、豆粕、豆油等产品期货、期权合约。

2、资金额度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4、业务期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进行玉米、豆粕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可规避饲料原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风险,特别是减少原料价格大幅下跌时较高库存带来的跌值损失,降低因原料价格急剧上涨时市场货源紧张无法快速建库的机会损失。但套期保值在开展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即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针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因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能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已建立了相应内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8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为贯彻国家关于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的指示精神,同时进一步支持、带动贫困地区畜牧业发展,确保产业脱贫成效,促进可持续发展,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益”)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略,本着“精诚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经友好协商,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与国投创益合作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合作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成立合资公司等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关于与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情况

名称: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0层、11层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维东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主要经营范围: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国投创益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国投创益成立于2013 年12 月27 日,注册资本3000 万元,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下属全资企业,现受托管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和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简称“央企扶贫基金”)。

央企扶贫基金于2016 年10 月17 日设立,规模153.76亿元,由104 家央企出资。资金为一次性到位,存续期为15 年。

牧原股份是全国较大的大规模一体化养殖公司,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集科研、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为一体的完整封闭式生猪产业链。2018年公司出栏生猪1101万头,销售收入134亿元,实现净利润5.3亿元。预计2019年出栏生猪1000-1100万头。

双方围绕恢复生猪生产进行战略合作,同时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帮助贫困地区早日脱贫,实现可持续发展。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国投创益与牧原股份合作投资生猪养殖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国投创益拟以其受托管理的央企扶贫基金与牧原股份合资设立经营生猪养殖项目的标的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未来1年内,央企扶贫基金投资总规模预计不超过10亿元,牧原股份投资总规模预计不超过25亿元。

双方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和具体工作协商沟通机制,研究商讨合作中的各项事项,努力将合作意向转化为成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国投创益与公司围绕生猪养殖等适合贫困地区资源条件、有利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行业进行战略合作,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帮助贫困地区早日脱贫,实现可持续发展。

精准扶贫工作是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表现。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相关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87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央企贫困地区

黑龙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投资协议暨

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牧原股份”或“乙方”)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央企贫困地区黑龙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央企贫困地区黑龙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央企黑龙江投资基金”)签署《投资协议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协议约定设立子公司。

本次交易及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央企贫困地区黑龙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66号中兴家园物业21号楼3楼-31区域

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公司与央企黑龙江投资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合意

各方一致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齐齐哈尔牧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主管工商行政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2、筹建安排

各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按本协议约定之原则商定并签署公司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之公司名称与暂定名称不一致的,如公司章程已由各方签署,则各方应采用原章程文本(修订公司名称)重新签署公司章程。各方将在公司章程订立后按章程规定完成选举/委派/提名董事/监事等事务。

3、公司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经营期限

住所: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庆祥街12-107-073

经营范围:生猪、种猪养殖及销售;饲料加工、销售;养殖技术的服务推广;粮食购销;猪粪处理(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经营期限:10年(自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

4、公司注册资本

齐齐哈尔牧原产业发展注册资本定为50,000万元人民币,由各方分别以货币认缴,各方认缴情况如下表所示:

5、公司治理

齐齐哈尔牧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职权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齐齐哈尔牧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根据乙方提名选举产生。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执行董事职权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齐齐哈尔牧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股东会根据乙方提名/建议选举和更换,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齐齐哈尔牧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之聘任或解聘事宜由执行董事决定。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6、违约及责任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情形即应视为该方违约:

1、该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任何义务或责任;

2、该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会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任何义务或责任;

3、该方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

违约方应自收到其他任何一方明示其违约的通知后三十(30)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之全部损失,本协议就特定违约事件之违约责任另有特别约定时从其约定。除非另有相反的明确约定,本协议各条款关于特定违约事件后果与责任的约定应同时适用及执行(如该等后果与责任存在实质性冲突,则守约方有权选择适用)。

7、其他

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且达成并签署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的书面文件,任何一方均不得对本协议作出任何修改或变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控股子公司,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此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完成后,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整合等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央企贫困地区黑龙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8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

企业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牧原股份”)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光控麦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光控麦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控投资”)签署《投资协议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协议约定设立子公司。

本次交易及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上海光控麦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光控汇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光控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合意

各方一致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南阳市牧原麦鸣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主管工商行政机关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牧原麦鸣”)。

光控投资与牧原股份同意合资设立经营生猪养殖项目的公司牧原麦鸣,双方约定2020年3月31日内,光控投资及光控投资指定的相关方(该等光控投资指定的相关方将为光控投资发起设立的合伙企业或其关联方)对牧原麦鸣投资总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牧原股份对牧原麦鸣投资总规模预计不超过85,556万元。双方约定,首期光控投资对牧原麦鸣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牧原股份对牧原麦鸣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同时,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光控投资有权自行或指定其相关方(“光控投资增资方”)经向牧原麦鸣发出增资通知后而对牧原麦鸣增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且如果光控投资增资方对牧原麦鸣进行增资的,牧原股份应当同步对牧原麦鸣进行增资,并且牧原股份进行增资的金额应当使得在完成该等增资之后,牧原股份在牧原麦鸣的持股比例为55%,光控投资及光控投资增资方在牧原麦鸣的合计持股比例为45%(例如,如果光控投资增资方对牧原麦鸣进行增资人民币50,000万元,则牧原股份应当同步增资人民币55,556万元)。

2、筹建安排

各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按本协议约定之原则商定并签署公司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之公司名称与暂定名称不一致的,如公司章程已由各方签署,则各方应采用原章程文本(但需修订公司名称)重新签署公司章程。各方将在公司章程订立后按本协议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完成选举/委派/提名董事/监事等事务。

3、公司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经营期限

住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宝天曼大道29号

经营范围:生猪、种猪养殖及销售;饲料加工、销售;养殖技术的服务推广;粮食购销;猪粪处理(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经营期限:10年(自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

4、公司注册资本

牧原麦鸣注册资本定为50,000万元人民币,由各方分别以货币现金认缴,各方认缴情况如下表所示:

5、公司治理

牧原麦鸣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职权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牧原麦鸣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3人,其中1名由甲方提名,其余2名董事均由乙方提名。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董事会职权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牧原麦鸣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股东会根据乙方提名/建议选举和更换,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牧原麦鸣设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之聘任或解聘事宜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6、违约及责任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情形即应视为该方违约:

(1)该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任何义务或责任;

(2)该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会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之任何义务或责任;

(3)该方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不准确的或有重大遗漏或误导。

违约方应自收到另一方明示其违约的通知后三十(30)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之全部损失,本协议就特定违约事件之违约责任另有特别约定时从其约定。除非另有相反的明确约定,本协议各条款关于特定违约事件后果与责任的约定应同时适用及执行(如该等后果与责任存在实质性冲突,则守约方有权选择适用)。

7、其他

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各方协商一致且达成并签署进行修改或变更的书面文件,任何一方均不得对本协议作出修改或变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控股子公司,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此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完成后,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整合等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光控麦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 《投资协议书》;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8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交易日上午9:30一一11:30,下午13:00一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8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2月1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保荐机构代表等。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为:

1、《关于开展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供应链应付账款资产证券化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与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增加2019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3和议案6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9年12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提案编码

五、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0日8:30一16: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曹芳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邮编:473000

电子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714”。

2、投票简称:“牧原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15 至2019年11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9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册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沭阳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即墨区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临清市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茌平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沭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山东即墨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山东临清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聊城市茌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142,2019-173。日前,上述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沭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沭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住 所:宿迁市沭阳县潼阳镇政府北150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2MA20GCT3XA

法定代表人:李亚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猪粪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6日

营业期限:长期

二、青岛即墨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即墨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住 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段泊岚镇起戈庄村50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R5FDK1H

法定代表人:李翀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猪粪处理。(以上范围依据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6日

营业期限:长期

三、山东临清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东临清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住 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八岔路镇政府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81MA3R4CLC38

法定代表人:李翀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畜禽粪污处理;畜牧渔业饲料批发;牲畜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粮食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经营;饲料生产;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日

营业期限:长期

四、聊城市茌平区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聊城市茌平区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住 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杨官屯乡郎庄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3MA3R4A030M

法定代表人:李翀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畜禽一般项目: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收购,饲料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猪粪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3日

营业期限:长期

五、邳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邳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住 所:徐州市邳州市燕子埠镇人民政府3楼30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MA20KDN446

法定代表人:李亚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猪粪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9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展期、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秦英林先生的通知,获悉秦英林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展期、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秦英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3,158,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5%;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50,7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2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508,912,30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0.22%。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