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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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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9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郭永清先生的辞职报告,郭永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财务总监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2019-088)。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朱洁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原财务总监郭永清先生已于2019年12月6日离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汤永庐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固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9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附:董事候选人、财务总监简历

1、董事候选人朱洁女士简历

朱洁,女,1986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天睿创融(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融金控(深圳)有限公司合伙人,汇达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等。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总监。

朱洁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财务总监熊固志先生简历

熊固志,男,1977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上海黎曼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伙人。

熊固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固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30日

至2019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及上述董事候选人简介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9)。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3、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9年12月27日下午 16:30前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洁

联系电话:0512-68856070

传真号码:0512-68856098-7021

邮箱:600083@boxinholding.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2、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