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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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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9-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9-036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根据受让方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列示,无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如下:

1、持有公司8.43%的股东北京千石创富-招商银行-广东粤财信托-粤财信托·青海华鼎定增2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下称:“千石创富”)之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千石资本一天泽43号资产管理计划”于2019年12月13日分别与陈筠、济南享佰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向陈筠协议转让青海华鼎无限售流通股630万股,约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1.4356%。拟向济南享佰居贸易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青海华鼎无限售流通股2,632万股,约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5.9975%,以上转让价格均为每股人民币4.87元。以上股权转让完成后,千石创富仍持有青海华鼎438万股,约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0.998%。

2、持有公司8.43%的股东兴业全球基金-招商银行-广东粤财信托-粤财信托·青海华鼎定增3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下称:“兴全”)之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兴全定增78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于2019年12月13日分别与陈筠、西藏清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西藏清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向陈筠转让持有的青海华鼎无限售流通股1,994万股股份,约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4.5437%。拟向西藏清学转让持有的青海华鼎无限售流通股1,268万股股份,约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2.8894%。以上转让股份共计3,262万股,约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7.433%,转让价格均为每股人民币4.87元。以上股权转让完成后,兴全仍持有青海华鼎438万股,约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0.998%。

3、西藏清学受让了兴全持有的青海华鼎无限售流通股1,268万股股份(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2.8894%)的基础上。持有公司3.1036%的股东财通基金-招商银行-粤财信托-粤财信托·青海华鼎定增1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下称:“财通基金”)代“财通基金-玉泉85号资产管理计划”于2019 年12月13日与西藏清学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向西藏清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青海华鼎无限售流通股1362万股股份,约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3.1036%,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7元。

信息披露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变动情况如下:

根据受让方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列示,无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之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转让方:

1、公司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兰荣

成立日期: 2003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受让方:

1、公司名称:济南享佰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N5C839E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郝鹏

成立日期: 2018年05月18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1599号七里堡茶城A座四楼402室

经营范围:食品、非专控农副产品、饲料、化肥、针纺织品及原料、金属及金属矿、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材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西藏清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3213947414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洪智华

成立日期: 2015年01月23日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6楼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企业形象、营销及品牌策划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不含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建辅建材、金属材料的零售;饲料及原料、化肥、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自然人姓名:陈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481************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东浦路***号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受让方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列示,无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海华鼎

股票代码:60024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代“千石资本一天泽43号资产管理计划”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 1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减少其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已得到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269185U

成立时间:2013 年 01 月25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1 月25 日 至 2063年 01 月24 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联系电话:01088005888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其他投资组合合计持有东晶电子(股票代码:002199)5%以上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青海华鼎股份的目的是“千石资本一天泽43号资产管理计划”到期结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华鼎37,000,000 股,占总股本 8.43 %。2019 年 12 月13日,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千石资本一天泽43号资产管理计划”分别与陈筠、济南享佰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向陈筠转让持有的青海华鼎无限售流通股6,300,000股股份,约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1.4356%;拟向济南享佰居贸易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青海华鼎无限售流通股26,320,000股股份,约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5.9975%。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权利限制等事项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转让的青海华鼎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

三、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青海华鼎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上海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代“千石资本一天泽43号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 尹庆军

签署日期: 2019 年 12 月 13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海华鼎

股票代码:600243

信息披露义务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28-29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9年1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减少其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已得到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本: 1500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成立时间:2003年 9 月 30 日

营业期限:2003年9月30日至不约定期限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28-29楼

联系人:赵梓焜

联系电话:021-20398957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90.SH)已发行的5%以上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后将继续持有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438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华鼎 37000000 股,占总股本8.43%。2019年12月13日,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陈筠、西藏清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兴全定增78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拟向陈筠转让持有的青海华鼎无限售流通股19940000股股份,拟向西藏清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青海华鼎无限售流通股12680000股股份,共计32620000股,约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7.433%。以上股权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华鼎4380000股,约占青海华鼎总股本的0.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权利限制等事项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转让的青海华鼎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青海华鼎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各方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完毕后向上海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3日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海华鼎

股票代码:600243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享佰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1599号七里堡茶城A座四楼402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1599号七里堡茶城A座四楼402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减少其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已得到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南享佰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1599号七里堡茶城A座四楼402室

法定代表人:郝鹏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食品、非专控农副产品、饲料、化肥、针纺织品及原料、金属及金属矿、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材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N5C839E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18 日

营业期限:2018年05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1599号七里堡茶城A座四楼402室

联系人:张志蓉

联系电话:13864162049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基于看好青海华鼎所从事行业的未来发展,认可青海华鼎的长期投资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华鼎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青海华鼎26320000股,占总股本5.997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青海华鼎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享佰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鹏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南享佰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鹏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3日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海华鼎

股票代码:600243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清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6楼

通讯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6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减少其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已得到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清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洪智华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企业形象、营销及品牌策划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不含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建辅建材、金属材料的零售;饲料及原料、化肥、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3213947414

成立时间:2015年01月23日

营业期限:2015年01月23日至2035年01月22日

通讯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6楼

联系人:洪智华

联系电话:0592-2952750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基于看好青海华鼎所从事行业的未来发展,认可青海华鼎的长期投资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华鼎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青海华鼎26300000股,占总股本5.992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青海华鼎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清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智华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清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智华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3日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海华鼎

股票代码:600243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筠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东浦路***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减少其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已得到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50481198401270068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东浦路78-1号403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基于看好青海华鼎所从事行业的未来发展,认可青海华鼎的长期投资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华鼎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青海华鼎26240000股,占总股本5.979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青海华鼎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证明文件;

二、股份转让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筠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筠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