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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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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9-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6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金证券需履行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授权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国金证券近期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协议终止协议》,国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承接。兴业证券已委派李圣莹女士和刘秋芬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工作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国金证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李圣莹女士: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经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负责或参与恒林股份(603661.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刘秋芬女士: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保荐完成汉得信息(300170.SZ)、劲拓股份(300400.SZ)、天风证券(601162.SH)等IPO项目;保荐完成南天信息(000948.SZ)非公开发行、国海证券(000750.SZ)配股、商赢环球(600146.SH)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并主导完成多家企业的重组和财务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