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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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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将所持公司股份
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

2019-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9-094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将所持公司股份

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12日,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理益”)与实际控制人刘益谦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刘益谦拟以协议方式向新理益(刘益谦持有新理益88.24%股权)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212,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0%。(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拟将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12月24日,本公司收到刘益谦先生通知,刘益谦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2,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转让给新理益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19年12月23日。

截止2019年12月23日,新理益、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持股明细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新理益持有本公司2,081,658,1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13%,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刘益谦作为新理益的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为637,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90%;王薇作为刘益谦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为555,60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刘益谦实际控制本公司3,274,762,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8%,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的内部转让,主要目的是为了优化调整本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