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收回(二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的公告

2019-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6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收回(二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根据聊城市委、市政府安排,因城市规划调整及公共利益需要,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二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厂”)实施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进行停产搬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聊城市政府关于公司退城进园项目的会议纪要精神,二厂与东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收回二厂所属土地使用权,并对地上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及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金额合计53,500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伍亿叁仟伍佰万元整)。

3、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东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和付款能力,并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二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建构筑物以及设备等相关资产,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协议条款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二化肥有限公司

1、收回范围:乙方拥有的三地块共九宗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以其他辅助设施、土地使用权等。

2、补偿金额:53,500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伍亿叁仟伍佰万元整)。

3、付款方式:

收回地块一(251.9341亩)支付土地收储补偿金25,500万元,收回地块二(94.6568亩)支付土地收储补偿金20,000万元,收回地块三(72.689亩)支付土地收储补偿金8,000万元。

土地收储补偿金分期支付,甲方每公开出让一块土地,给乙方支付一次出让地块收储补偿金,如果公开出让地块的出让所得低于约定补偿金,不足部分甲方负责补齐。

五、风险提示

以上涉及的金额较大,且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存在不能及时收回合同款的风险。

六、对公司的影响

该补偿金额将用于企业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以及停工损失等。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的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在公司园区内已经建设投入运行,发挥了一定的效益,优化了园区内的产业结构,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68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收回(原四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根据聊城市委、市政府安排,因城市规划调整及公共利益需要,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四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四厂”)实施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进行停产搬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聊城市政府关于公司退城进园项目的会议纪要精神,公司与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收回原四厂所属土地使用权,并对地上房屋建构筑物、设备及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金额合计32,365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叁亿贰仟叁佰陆拾伍万元)。

3、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和付款能力,并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原四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建构筑物以及设备等相关资产,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协议条款的主要内容

甲方: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收回范围:乙方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号:聊国用[2001]字第996号,土地面积114,640平方米。

2、补偿金额:金额合计32,365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叁亿贰仟叁佰陆拾伍万元)。

3、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分批分次拨付补偿费用,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五、风险提示

以上涉及的金额较大,且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存在不能及时收回合同款的风险。

六、对公司的影响

该补偿金额将用于企业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以及停工损失等。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的退城进园一体化项目在公司园区内已经建设投入运行,发挥了一定的效益,优化了园区内的产业结构,实现了产业转型升级。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