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9-096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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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建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邓瑞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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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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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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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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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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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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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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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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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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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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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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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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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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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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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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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议案名称: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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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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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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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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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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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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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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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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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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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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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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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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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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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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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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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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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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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4、7-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昕炜、刘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