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2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说明公告

2019-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9-086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号)、《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号),其相关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事宜

根据2019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甘草”)处置三团甘草厂和十六团甘草厂分别作价232.08万元和1,013.48万元,本次出售资产事宜预计对新农甘草单体报表产生资产处置收益为155.97万元和876.66万元,合计1,032.62万元。

本次出售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213,987.09万元的0.48%;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46,062.62万元的2.24%;产生的利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2,119.74万元的4.67%。

二、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事宜

根据2019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司拟以760.73万元收购合众国资持有的新农甘草6.17%的股权;以1,013.48万元收购三合国资持有的新农甘草8.22%的股权;本次收购股权总额为1,774.21万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改变合并范围。

本次收购股权成交金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46,062.62万元的3.85%.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结合《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8-057)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基于股权转让实际进展和产业发展现状,新农甘草股权收购后,有利于整合公司股权结构,加强公司经营管理,便于调整该子公司的运行模式,推动新农甘草公司提升产业发展及运营效率。

四、对公司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参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第一章,长期股权投资案例1-05 以取得自身权益工具为对价处置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的案例结论:“综上所述,A 公司确认股权处置投资收益的金额取决于双方协议价格的公允性,公允部分与处置股权相关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协议价格中不公允的部分应界定为权益性交易,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影响当期损益。”

对于公允处置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考虑相关税金的影响,预计公司将会产生资产处置收益950万元(最终结果已审计数据为准)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2,119.74万元的4.29%,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