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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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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9年12月20日对集泰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集泰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内容如下: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培训内容主要包含:信息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减持股份规范、股份回购、募集资金规范管理、资本运作等相关要求。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成果

通过本次持续督导培训,集泰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股份回购、资本运作等方面有了更深入、清晰的理解,达到了中航证券的预期效果。

保荐代表人:

陈 静 毛 军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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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陈 静 毛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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