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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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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19-004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吴可方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公司拟更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因独立董事吴可方先生任立信所河南分所副所长,基于独立性原则考虑,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鉴于吴可方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吴可方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备案无异议后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吴可方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吴可方先生在其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19-005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龙微纳”)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并备案等相关事宜,已经2019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6.00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336.00万元变更为5,782.00万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01540006号)。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具体事宜的预案》,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填充,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19-00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董事会表决以上议案中,独立董事吴可方先生基于独立性原则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次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瑞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瑞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不再续聘瑞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就变更事宜与瑞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瑞华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经过公司充分调研,公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企业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合伙期限:2011年1月24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96),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独立董事吴可方基于独立性原则,回避表决。

4.本次变更年审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能够遵循独立、公正、专业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专业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的合理变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吴可方先生基于独立性原则,回避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选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吴可方先生基于独立性原则,回避发表独立意见。

五、上网附件

1.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19-007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82.8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591.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991.8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0154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91.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计划

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661.2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7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公司债券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投资建设新项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天国富证券对本次建龙微纳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2、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19-008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82.8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591.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991.8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0154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91.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计划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划使用5,368.78万元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内

项目建设内容: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包括新建年产5,000吨制氢分子筛生产装置、年产4,000吨制氧分子筛生产装置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 JLPH5成型分子筛

氢能源是一种优秀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自然界有着丰富的分布,来源广泛且利用过程中仅产生水而没有其他的排放和污染。根据DOE数据,氢气的能量密度高达142MJ/kg(生成液态水)是汽油、天然气等其他化石能源的3倍以上,具备显著优势。根据《中国氢能产业基础设施发展蓝皮书》,2020/2030年氢能源产业链目标市场空间将分别达3,000/10,000亿元,国际氢能委员会预测2050 年全球氢能产业链产值达25,000亿美元,占能源产业约18%。

根据《2019年中国氢能市场氢气产量规模预测:产量将近2,000万吨》,2019年我国氢气产量将近2,000.00万吨,对应的分子筛需求量约在3.00-5.00万吨左右。相比其他能源,氢能绿色清洁,热值显著高于化石能源,是高效、清洁、环保、零污染的新能源,广泛应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分布式发电与热电联产、煤化工、石油化工等领域。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联合发布的《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一2030年)》提出了能源技术革命重点创新行动路线图、“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的战略方向、创新目标和创新行动,标志着氢能产业已被纳入中国国家能源战略。2019年,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稳定汽车消费,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在政策的驱动下,我国能源结构有从碳氢化合物能源向氢能源转变的趋势,氢能源有望成为下一代基础能源。

JLPH5成型分子筛主要应用于变压吸附制氢等领域。JLPH5成型分子筛具有吸附容量大、吸附和脱附速率快、机械强度高等特点,有利于客户设备或产品的长期稳定运行。随着氢能源市场的的发展,JLPH5成型分子筛市场前景广阔。

制氢分子筛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2018年度公司的成型分子筛实际产能利用率已经达136.93%,公司产品供不应求,产能利用率已达极限,制约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可以突破产能瓶颈,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2) JLPM3成型分子筛

在市场规模方面,以氧气为代表的工业气体是工业的“血液”,包括钢铁、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玻璃等在内的众多行业存在大量的工业高炉、工业窑炉,需要通过富氧设备提供高含量氧气来有效提升燃料燃烧效率、降低能耗。制氧方式分为深冷空分制氧和变压吸附制氧。在深冷空分制氧方面,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气体分离设备分会的市场调研数据,2018 年,我国化工和冶金深冷空分设备制氧能力达到约3,600.00万Nm3/h。若按每1.00万Nm3/h需装填20.00吨、5年更换一次计算,我国每年深冷空分设备制氧存量市场需求分子筛1.44万吨。根据《2019 年工业气体产业全景图谱》,2012年-2017年,我国工业气体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99%。按此计算,我国每年新增深冷空分设备制氧能力为360.00万Nm3/h,需分子筛0.72万吨。因此,我国深冷制氧每年分子筛需求量为2.16万吨。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富氧成型分子筛产品的产能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持续提高发行人在制氧分子筛领域的领先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和生产优势,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基础。

公司有全套的吸附类分子筛分析评价仪器,可以满足吸附类分子筛检测与评价的所有需求。目前这些仪器设备运行状况良好,为生产和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同时,公司拥有成熟的试验条件,从小试、中试到工业化试生产中产品检测和评价等一连串的工作都能够做到准确、快速。

公司业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管理层从事分子筛吸附剂行业多年,管理经验丰富,在现有业务的拓展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人才、销售管理经验、品牌知名度优势,以及多年在国内外市场的开拓经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都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

4、项目投资估算

公司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将严格把控建设环节中的各项成本开支,具体以未来实际结算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5、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

6、效益分析

项目投产后,正常年份可实现销售收入12,000.00万元,实现净利润2,250.13万元。

7、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技术进步、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未能如期实现效益,或投产后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公司产能扩大后将存在一定的产品销售困难,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也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投资建设新项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天国富证券对本次建龙微纳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2、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19-009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13时在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出席会议的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伟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006)。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07)。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2019-008)。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19-010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月13日 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13日

至2020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月10日9:30-11:30,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9-67758531,传真:0379-67759617。(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0 年1 月 10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379-67758531

3、联系人:李怡丹、高倜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