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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9-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19-052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落实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和企业整合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市场竞争力,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将其所持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路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国投集团”)。本次划转前,长沙国投集团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投资”、“公司”)股份;本次划转完成后,长沙国投集团将通过环路公司间接持有湖南投资161,306,457股股份,占湖南投资股份总数的32.31%,从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长沙国投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于2019年9月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

2019年12月27日,长沙国投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70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长沙国投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湖南投资161,306,457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2.3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长沙国投集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长沙国投集团应当会同湖南投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长沙国投集团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积极督促长沙国投集团尽快披露与本次收购及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相关的《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暨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及《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之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