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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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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2020-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7 股票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2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974,400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1月8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董事阮福德、阮积祥、阮积明与激励对象阮林兵系表兄弟关系,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已在审议《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1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18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8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19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8、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44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4,594.982万股的0.22%。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0年1月8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974,40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解锁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本次解锁的各项条件已满足,尚待由公司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以及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回购注销第二期、第三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董事阮福德、阮积祥、阮积明与激励对象阮林兵系表兄弟关系,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已在审议《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1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18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8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19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8、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说明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1、股份回购原因

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行业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在此情况下,公司业绩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设定业绩考核要求难度较大,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为避免激励对象受限制性股票未能达成的负激励影响,拟对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第三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行回购注销处理。

2、股份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公司因经营环境或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若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可提前终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及“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6.45-0.52)÷(1+0.45)元/股+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10.99元/股+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Q=100.80万股×(1+0.45)=146.16万股

3、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6,062,984.00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5,949,820.00股变更为444,488,220.00股。

本次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自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变动情况未考虑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造成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后对于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在2020年加速确认,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股东的权益,由于股份支付费用加速确认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相关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及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本次终止的原因、本次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以及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6.16万股,公司股本将由445,949,820.00股减少至444,488,220.00股,注册资本由445,949,820.00元减少至444,488,220.00元,公司就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同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拟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已将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聘任阮林兵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阮林兵为公司轮值CEO的议案》,决定继续聘任阮林兵先生为公司轮值总经理(首席执行官CEO),任期两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阮林兵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聘任阮林兵先生为公司轮值CEO,高管人员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阮林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其学识水平、专业经验、职业素养具备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聘任。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简历:

阮林兵,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助理工程师、APC高级企业管理师及品管技术师。曾任台州市飞球缝纫机有限公司生产组长、包缝装配车间主任,浙江杰克缝纫机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制造中心总监,杰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新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阮林兵先生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轮职CEO。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17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00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17日

至2020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新庆、郭卫星、阮林兵、谢云娇、邱杨友、黄展洲、阮文娥、阮仁兵、吴利、管杨仁、李创、郑海涛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 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 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东段1008号杰克股份办公楼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0年01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0年01月16日下午5点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008号,邮政编码:318010;

2、联系人姓名:徐美君

3、联系电话:0576-88177757

4、传真:0576-88177768

5、电子邮箱:IR@chinajack.com

6、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台州市椒江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表决票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2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4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

公司董事长赵新庆、副董事长郭卫星、董事阮林兵、谢云娇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e)及证监会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受当前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行业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业绩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设定业绩考核要求难度较大,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为避免激励对象受限制性股票未能达成的负激励影响,经公司内部协商一致,董事会审慎决定同意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人共计146.1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公司董事长赵新庆、副董事长郭卫星、董事阮林兵、谢云娇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e)及证监会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为确保因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实施和落实,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的全部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赵新庆、副董事长郭卫星、董事阮林兵、谢云娇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e)及证监会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阮林兵为公司轮值CEO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e)及证监会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继续聘任阮林兵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e)及证监会指定法披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有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表决票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车建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