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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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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2020-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0一00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日股份”)于2019年12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经通讯表决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总体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日股份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

二、会议经通讯表决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日股份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0一002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通讯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总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做出的,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总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0一003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日股份”)于2019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总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3年10月8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3年11月15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3年11月25日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3年11月1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穗国资批〔2013〕84号)、2014年4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72号《关于核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0,000股,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广日电梯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和广日西部工业园建设项目(广日西部工业园建设项目分为西部工业园园区建设、新建年产27,000台套电梯电气配件、新建电梯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新建年产30,000吨电梯导轨生产线四个子项目)。

2014年5月21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增发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71,428,5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95.8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8,571,456.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428,539.12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2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德政中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各下属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中信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商业银行共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各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总体结项。

四、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795.74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其中,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尚需支付的工程及设备尾款860.34万元,扣除上述尚需支付的工程及设备尾款的金额为935.4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定期存款及7天通知存款获得了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广日电气研发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未付工程及设备尾款860.34万元,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将从自有资金户支付。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总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做出的,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总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总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做出的,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总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日股份拟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广日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0-00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一、公司及子公司前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日股份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6)。截至本公告日,该授权额度尚在有效期内。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日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截至本公告日,该授权额度的有效期已届满。

二、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提升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收益。

(二)产品说明

为控制风险,拟购买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类型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拟投入资金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其他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手册》及《风险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规范购买理财产品的运作流程,控制资金风险。

(三)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委托理财进行会计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与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等方面的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现金流量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