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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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0-00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权益变动方式

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00,00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本次权益变动前,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885,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

本次权益变动后,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6,485,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辽宁成大

股票代码:600739

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鹰峰西路1号A栋205D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58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特别提示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辽宁成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辽宁成大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韶关高腾在境内、境外不存在拥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低于1,000,000股,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75,885,5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6,485,556股,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入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达到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04%,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交所集中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买入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交易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通过大宗交易与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辽宁成大董事会办公室

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静

签署日期:2019 年 12月3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9 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