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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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20-01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房产处置公开挂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将以评估值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位于北京、上海、杭州、椒江四处的闲置房产。

公司于11月5日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提交了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广富林路4855弄16号、17号厂房和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3号3号楼1901室、1902室房产的挂牌申请,相关房产委托上海联交所通过挂牌方式转让,挂牌自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2日止,若挂牌期满后,未征集到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39号)和《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房产处置公开挂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32号),已登载于2019年3月28日、11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的上述房产延长挂牌期期满,公司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再次向上海联交所提交了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广富林路4855弄16号、17号厂房和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3号3号楼1901室、1902室房产的挂牌申请,挂牌自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2月4日止,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公司将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