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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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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2020-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公司持有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1,829.10万股,持股比例为15%,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择机出售持有的泰永长征部分股份,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交易数量不超过731.64万股,占泰永长征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6%。

2019年3月19日至6月18日,公司减持泰永长征3,589,611股,占泰永长征总股本(12,194万股)比例为2.94%。2019年6月18日,泰永长征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2,19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权益分派完成后,泰永长征总股本为17,071.60万股,公司持有泰永长征股份为20,581,944股,占泰永长征总股本比例为12.06%。2019年6月19日至2020年1月2日,公司减持泰永长征3,510,268股,占泰永长征总股本比例为2.06%。

截至2020年1月2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泰永长征7,099,879股,减持比例累计达到泰永长征总股本的5%,累计成交金额约1.95亿元。截至2020年1月2日,公司持有泰永长征股份共计17,071,676股,占泰永长征总股本比例为10.00%。

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将泰永长征股份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持上述泰永长征股份对公司当年损益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园电子(集团)75%股权转让事项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子(集团)”)已于 2018 年 6 月 7 日办理了股权变更的工商备案手续。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核材”)以人民币119,250万元受让长园电子(集团)75%股权,其中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11,284.10万元,应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罗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宝投资”)支付股权转让款7,965.90万元。截至2019年7月9日,公司及罗宝投资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119,250万元,详见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2、2018204、2019080)。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沃尔核材及其子公司(上海电子及长园特发)支付的相关款项56,114,594.64元,其中,上海电子支付所占用公司资金本金3,500万元,长园特发支付所占用公司资金本金2,000万元,其余111.4594万元为沃尔核材支付款项。就《股权转让协议》中所约定沃尔核材(含子公司长园电子(集团))应支付的款项(长园电子(集团)应付公司股利5,541万元、沃尔核材应支付的资金占用费等),公司将继续与沃尔核材一并协商处理,力争尽早解决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3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到期日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至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3,425,058股,占公司总股本7.9206%,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3,4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99.9951%。本次股权质押到期日由2019年12月25日更正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股东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10,34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开始日期为2019年8月5日,质押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5日(质押到期日期为融资额度到期日),质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1月3日,公司收到股东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至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至博”)告知函,本次股权质押到期日由2019年12月25日更正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融资行”)作为质权人与山东至博作为出质人签订的《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ZZ7904201900000002),山东至博上述股份质押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融资行在自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12月25日止的期间内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人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山东至博股东之控股股东)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截至2019年12月25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向融资行申请承兑汇票业务及信用证业务共计三笔,情况如下:

按照《权利最高额质押合同》的规定,山东至博系为债务人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所欠质权人(即融资行)的全部债务(以下简称“主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最后一笔到期日为2020年6月11日,质押到期日为在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且经质权人认可后以实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准;本次股权质押到期日由2019年12月25日更正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山东至博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山东至博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