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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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20-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20 号),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作出了回复,现公告如下:

1、结合谢建伟(SEAH KIAN WEE)目前的兼职情况,其本人是否能够分配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其本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回复:

(1)经公司充分核查并与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本人沟通确认,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目前确实兼职担任了32家中国境内及境外企业董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等职务,上述兼职企业多数为投资类型企业,其本人只是兼职担任相关职务,并不参与日常运营管理,故不会影响本人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2)本公司已与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进行了充分沟通,其本人表示已充分了解了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并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在正式成为兴瑞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后,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参与上市公司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意见与独立意见,并保证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运营及内部管理情况。保证对兴瑞科技及全体股东尽到诚信与勤勉义务,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除本公司外,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目前并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谢建伟(SEAH KIAN WEE)先生具备多年的境内外投资及资本运作经验,同时对于公司内控及治理具备颇为深刻的理解,其丰富的个人经验将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产生积极影响。

备查文件

1.《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的书面承诺》;

2.《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承诺)》;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