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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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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0-005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1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形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2月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0-006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1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0-007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13日,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力传媒”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以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综合评估,公司拟变更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再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瑞华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已确认。公司对瑞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地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晓英、张克、叶韶勋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证书,是业内专业资质较为全面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跟原审计机构瑞华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3、2019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0-008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通惠国际传媒广场2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5日

至2020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次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人:马长兴 刘畅

(五)联系电话:010-87521982 传真:010-87521976

(六)电子邮箱:zhengquanbu@yinlimedia.com

(七)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通惠国际传媒广场2号楼5层 邮编100020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