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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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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20-00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在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董事吴鹰先生、李贲先生、孙震先生、范厚义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徐国亮先生、朱宏伟先生、万明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戴兵、贾国强、凤雷、陈玉龙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拟向戴兵等4名原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1.40万股。同时鉴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着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论证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其他剩余318.60万股限制性股票。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洪晓明女士、周建孚先生、李贲先生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拟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关于修订的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支付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7,000万元。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范厚义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通道服务不超过400万元,并因此形成联动优势获取移动信息服务-联信通收入不超过300万元。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吴鹰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向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提供数据分析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吴鹰先生在本次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在原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拟为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增加7,500万元、3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增加担保后,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办理综合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1,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20-00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在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良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杨良刚先生、监事王治军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1.4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其他剩余318.6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3日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20-01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1.40万股;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其他剩余限制性股票318.60万股,本次全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主要内容

1、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12月7日;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24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50万股;

5、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01元/股;

6、激励模式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后为解除限售期,若达到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依照40%、30%和30%的比例申请解除限售;

7、解除限售条件为: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8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0月25日,公司监事会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18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共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9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1元/股。

7、2019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未达第一期解除限售期条件的3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就回购注销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9年7月10日,公司未达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38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10、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1.40万股;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其他剩余限制性股票318.60万股,本次全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说明及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全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6%。其中,拟向戴兵等4名原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1.4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6.46%,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20%;拟向其他20名激励对象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其他剩余318.6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54%,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26%。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激励对象戴兵、贾国强 、凤雷、陈玉龙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向其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1.40万股。

2、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着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论证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 等文件,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其他剩余限制性股票318.60万股。

(二)回购价格

1、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247,335,239股扣除已回购52,147,394股后的1,195,187,845股为计算基数,权益分派总额合计为60,465,807.25元,权益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59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配的实施不影响本次回购价格的确定。

2、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01元/股,回购总金额合计为12,595,140元。

3、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其他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10元/股,回购总金额合计为16,248,600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将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等方式继续充分调动公司技术、业务及管理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后续安排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充分考虑行业、市场环境并结合同行业成功经验和公司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研究其他有效激励方式的可能性,或择机考虑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1.4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其他剩余318.6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1.4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其他剩余318.6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终止与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终止与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注销的数量、回购的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与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20-01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的条款公告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20-01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系持有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动优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联商务”)控股股东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称“中国银联”)与联动优势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商务”)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联动商务因需要接入中国银联的支付体系,使用中国银联的支付通道,预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商务拟与中国银联发生的支付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37,000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范厚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上银联商务应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商务预计与中国银联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近12个月相关类别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2018.12.1-2019.11.30)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6239890T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

法定代表人:时文朝

注册资本:293,037.43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03-08

经营范围: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先进的电子化支付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开展银行卡技术创新;管理和经营“银联”标识,制定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和仲裁银行间跨行交易业务纠纷,组织行业培训、业务研讨和开展国际交流,从事相关研究咨询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联商务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银联为银联商务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联动商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的全资子公司,故联动商务与中国银联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四、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关联交易系因需要接入中国银联的支付体系而发生,需使用中国银联的支付通道。

我国银行卡刷卡交易最早出现在本世纪初期,当时,主要为实体店商户服务,收单机构布设的信息交换设备为POS机,清算机构为中国银联。中国银联同时行使银行卡组织功能,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银行卡清算标准和规则,在划卡交易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是中国唯一一家卡组织以及资金清算组织,中国银联线下CUPS体系完整、规则统一。为保证公平及资金安全、可控,监管机构要求所有收单机构均须通过银联转接。银联支付体系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有利于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针对不同行业风控点提供不同的解决办法,尤其是线下支付中国银联建立了行业白名单,有利于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在筛选客户时做到事前风控。银联体系支付通道建设非常完善,产品类型多元化,可满足支付机构不同行业解决方案。

作为中国银联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之一,联动商务主要通过网联清算中心以及中国银联建立核心的支付体系,实现全国100多家银行的跨行清算,实现全网互通。在支付通道以及支付成本上,中国银联对其辖内的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保证价格“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综上,接入银联支付体系是联动商务开展支付业务的需要,联动商务借助于银联支付体系进行资金的清算和结算,严格遵循监管部门的各项规范和要求,交易定价公允。

五、协议的签订情况

联动商务已与中国银联签署了相关协议,相关协议有效期一般均为一年,如无异议自动展期一年。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所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的详细介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联动商务与中国银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在于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性,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联动商务与中国银联发生支付服务类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20-01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创世漫道”)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嘉博创”)全资子公司,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嘉博创担任董事长职务,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动优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创世漫道与联动优势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日常业务开展情况,创世漫道为联动优势短信业务的通道提供方,同时联动优势为其提供移动信息服务。预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创世漫道向联动优势提供通道服务不超过400万元,并因此形成联动优势获取移动信息服务-联信通收入不超过300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优势预计与创世漫道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近12个月相关类别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2018.12.1-2019.11.30)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110108687603296K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1号楼5层538号

法定代表人:林明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04-13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动优势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创世漫道为中嘉博创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嘉博创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创世漫道与联动优势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创世漫道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四、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创世漫道作为联动优势短信业务的通道提供方,负责提供短信发送服务。该项关联交易系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使用创世漫道短信业务通道而发生。

1、交易的必要性

我国通信业务三大运营商为移动、联通、电信,除了一些大型企业、机构可以实现直连运营商外,很多中小企业不能实现直连,只能通过渠道接入,通道供应商由此应运而生。创世漫道作为其中一家业务规模较大且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通道供应商,其具有较强的通道掌控能力和行业短信处理能力,可实现统一对接三大运营商,有利于移动终端客户的全面覆盖。同时,创世漫道建有较完善的黑白名单管理,有利于短信触达成功率与问题事件的及时、准确处理。

在客群方面,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客群目前主要为金融行业等大型机构,而创世漫道主要服务于中小客户群体;在运营商合作方面,联动优势与中国移动有深入而紧密的合作,创世漫道是三家运营商三网融合;在风险规避方面,一是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合作,能有效规避客户流失风险。目前短信市场竞争激烈,金融行业短信在短信业务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行业竞争对手不断在寻求机会希望能够进入这一领域,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创世漫道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与其合作能够有效的规避这一风险。二是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合作,减少了与其他合作伙伴信息交互的机会,有效提高了客户数据控制能力,能更好的规避数据泄露的风险。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合作,有利于扩大彼此客户群,能够在客户资源、运营商接入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双方业务的长期向好发展,未来双方将借助各自优势共同拓展并服务新增客户,互惠互利、协作共赢,共同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联动优势接入创世漫道是联动优势开展金融信息业务的需要,联动优势借助创世漫道的综合服务能力可满足自身新增客户的全面需求,可实现一点对接三大运营商,可节省多个通道接入成本、运营维护成本,有利于提升联动优势盈利能力,符合股东权益。

2、定价政策及依据

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在三网合一号码申请、启用、发送,以及投诉处理、黑白名单管理、号码质量梳理、三网专线申请接入等服务项目上,依据不同的客户需求、客户的运营情况,制定不同的服务方案,进而实现双方内部合理分工、有效协作,一方面能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另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营成本。合作双方以内部既定的服务考核项目作为双方在具体项目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定价机制,并遵循定价“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五、协议的签订情况

联动优势已与创世漫道签署了相关协议,协议有效期一年,如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所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的详细介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创世漫道作为联动优势短信业务的通道提供方,负责提供短信发送服务,同时联动优势为其提供联信通服务。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发生通道服务类、移动信息服务类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20-01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下称“中诚信”)任董事职务。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中诚信与联动优势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联动优势与中诚信日常业务开展情况,联动优势作为中诚信数据分析服务提供商,负责提供数据分析服务。预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优势拟与中诚信发生的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一)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优势预计与中诚信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近12个月相关类别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2018.12.1-2019.11.30)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1100007725523312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路57号部分

法定代表人:岳志岗

注册资本:6,694.151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03-23

经营范围:企业信用的征集、评定;商业帐目管理;管理咨询及技术培训;金融信息咨询;风险管理;市场调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软件;计算机硬件及周边设备的开发与销售;网络设备的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多媒体设备的开发与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诚信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中诚信与联动优势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诚信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四、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联动优势作为中诚信数据分析服务提供方,负责提供数据分析服务。该项关联交易系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为中诚信提供数据分析服务而发生。

1、交易的必要性

联动优势依托16年面向金融机构及运营商的业务经验,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服务、数科和5G消息等金融科技能力,专注于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供解决方案和数字化科技能力;帮助合作伙伴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降低业务成本,从而服务长尾大众,实现普惠金融。而中诚信作为中国首批获得企业征信备案、获准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经营机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个人征信、企业征信、小微金融风控等。双方以数字科技金融风控及云模型服务站为契合点,采用沙盒模式作为信息传输的防护盾,在信用评分、模型服务工厂等方面形成长期友好的深入合作。

联动优势聚焦构建信息数据治理与价值挖掘机制,加强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安全维护,进行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并进行相应成果转化,将之做为服务金融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手段,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强化数据资源的多方安全计算和和深度挖掘利用,公司为客户提供预测模型、金融交易实时风控、用户风险评级、风险策略等科技服务,增强金融交易的事前和事中风险控制能力。

中诚信在银行业及征信行业掌控能力和产品服务能力优势突出,有利于拓展终端客户的全面覆盖,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合作,能延展用户群体的覆盖面。同时,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合作通过沙盒服务方案,有效提高了客户数据控制能力,能更好的规避数据泄露的风险。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合作,能够在金融风险管理及云数据模型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双方业务的长期向好发展,未来双方将借助各自优势共同拓展并服务新增客户,互惠互利、协作共赢,共同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2、定价政策及依据

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在信用评分、模型云服务站上深度合作,联动优势数科事业部与中诚信共同建立沙盒服务系统的方案,目的是在合法、合规、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联动风控产品服务接口。联动优势利用自身资源与平台,通过实时调用接口的形式,向中诚信提供核查产品、信用评分、模型服务项目,依据不同的业务线产品需求、商户的运营情况,制定不同的产品服务方案及阶梯价格策略。合作双方以不同的服务项目类型作为双方在具体产品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定价机制,并遵循定价“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五、协议的签订情况

联动优势已与中诚信签署了相关协议,协议有效期一年,如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所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的详细介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联动优势作为中诚信分析服务提供方,负责提供数据分析服务。该项关联交易系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为中诚信提供数据分析服务而发生,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发生数据分析服务类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20-01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第四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的担保。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和达”)的生产经营需要,在原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拟为上海和达按照75%持股比例增加7,500万元的担保;根据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新增对联动优势担保,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本次增加担保后,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办理综合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1,5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上海和达、联动优势提供担保额度分别为17,500万元、30,000万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简介

1、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612077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铁军

成立时间:1993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3,598.7344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大盈青赵公路5458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汽车的装饰件、玻璃槽、滑槽、门框及其它汽车配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产品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3313837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贲

成立时间:2003年08月15日

注册资本:71,569.7284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231室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业务专项;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9月18日);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计算机及电子信息终端设备的软、硬件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纺织服装、日用品、文化和体育用品及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展厅的布置设计;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经济贸易咨询;销售珠宝首饰、工艺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子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1、被担保的两家子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被担保的两家子公司2019年1-9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内容

公司在担保额度内为子公司在有效期内(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无需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授权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由公司授权代理人根据融资需要和风险评估综合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66,31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担保。

五、审批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两家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且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本次增加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现有的担保情况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宜。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20-016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联金汇”)《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2月4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21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即墨区青威路16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程修正案》(公告编号:2020-011)。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2项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项议案涉及到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下转1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