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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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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2020-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20-004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送达的案号为“(2019)粤民终1799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2018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62) 、2018年9月11日发布了《关于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8)、2018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2019年4月4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2019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详细披露了深圳市佳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银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及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6日、2018年4月13日、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29日、2019年4月4日、2019年1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收到《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上诉人深圳市佳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麦控股有限公司、中麦移动网络有限公司、王献蜀、高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3民初2526号民事判决,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广东高院审理过程中,2019年12月26日,佳银公司、本公司分别向广东高院提交《撤回上诉申请书》,申请撤回上诉。

广东高院认为,佳银公司、本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广东高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佳银公司、本公司撤回上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3民初2526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58,525元,减半收取229,262.5元,由佳银公司负担152,618.75元,本公司负担76,643.75元。佳银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05,237.5元,广东高院退回152,618.75元,本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3,287.5元,广东高院退回76,643.75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民终1799号。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