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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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回购数量2,079,056股。2019年7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完成注销2,079,056股的事宜。

13.2019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取消离职人员肖文超等8人的激励资格,自离职之日起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已于2019年6月19日完成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故回购价格调整为8.4429元/股,回购数为252,560股。2019年10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完成注销2,079,056股的事宜。

14.2019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取消离职人员王正宇等3人的激励资格,自离职之日起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429元/股,回购数为54,880股。2019年12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完成注销54,880股的事宜。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葛国平、王胜利、李清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8.53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429元/股。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和第十四章: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劳动合同到期而非公司原因不续签、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因违法违规按相关监管要求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等原因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孰低者回购注销。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限制性股票解锁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按照《激励计划》,葛国平、王胜利、李清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8.5360万股,占2017年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3.2930%,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461%。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81元/股,2018年转增分红后价格调整为8.7929元/股,2019年分红后价格调整为8.4429元/股。根据计划草案,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孰低者回购注销,即8.4429元/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董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葛国平、王胜利、李清已离职,根据《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3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葛国平、王胜利、李清已离职,根据《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3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014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安正时尚”)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8.4429元/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85,36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1,827,916股变更为401,642,55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185,360元,由401,827,916元减少为401,642,556元。

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0年1月21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298号D8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

2、 申报时间:2020年1月21日-2020年3月5日(9:30-12: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杜元佳

4、 电话:0573一87268790

5、 传真:0573一87266026

6、 邮箱:info@anzhenggroup.com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015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激励对象葛国平、王胜利、李清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对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85,360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8.4429元/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85,360股,故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85,36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401,827,916股变更为401,642,55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401,827,916元减少到401,642,556元。据此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将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上接 16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