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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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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其中李忠智先生、王红波先生、郭美珍女士、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共7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聂腾云先生、陈立英女士、聂樟清先生、周柏根先生、赖世强先生、杨周龙先生、符勤先生7人(简历见附件一)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张大瑞先生、刘宇先生、肖安华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5人(简历见附件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人员中刘宇、楼光华、肖安华和张冠群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大瑞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运乾物流”)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公司持有的运乾物流股份份额,不会影响公司在运乾物流拥有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每人每年的津贴为12万元人民币(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宇、楼光华、张冠群、肖安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定于2020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聂腾云先生,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聂腾云先生于1999年创立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韵达股份董事长兼总裁(总经理)。

截至目前,聂腾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657,921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5,336,722股。聂腾云、陈立英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系聂腾云、陈立英夫妇控制的企业。2016年6月29日,上海罗颉思、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陈美香、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此,上海罗颉思、聂腾云先生、陈立英女士、聂樟清先生、陈美香女士、上海丰科、桐庐韵科、桐庐韵嘉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聂腾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聂腾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聂腾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立英女士,女,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华大学EMBA。陈立英女士于1999年创立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韵达股份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立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74,672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4,985,402股。聂腾云、陈立英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先生、陈立英女士为夫妻关系,上海罗颉思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系聂腾云、陈立英夫妇控制的企业。2016年6月29日,上海罗颉思、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陈美香、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此,上海罗颉思、聂腾云先生、陈立英女士、聂樟清先生、陈美香女士、上海丰科、桐庐韵科、桐庐韵嘉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陈立英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陈立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立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聂樟清先生,男,195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聂樟清先生是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的创始股东,目前担任韵达股份董事。

截至目前,聂樟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05,117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15,875股,聂樟清先生系聂腾云先生的父亲,与股东陈美香系夫妻关系。2016年6月29日,上海罗颉思、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陈美香、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此,上海罗颉思、聂腾云先生、陈立英女士、聂樟清先生、陈美香女士、上海丰科、桐庐韵科、桐庐韵嘉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聂樟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聂樟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聂樟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周柏根先生,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周柏根先生于2000年9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韵达股份董事、副总裁(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柏根先生通过上海丰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99,555股。周柏根先生持有上海丰科12.8378%的份额,除此以外,周柏根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周柏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柏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赖世强先生,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赖世强先生于2005年6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韵达股份董事、副总裁(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赖世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47股,通过桐庐韵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9,879股。赖世强先生持有桐庐韵科11.583%的份额,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赖世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赖世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杨周龙先生,男,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杨周龙先生于2010年1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韵达股份董事、副总裁(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杨周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48股,通过桐庐韵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9,879股。杨周龙先生持有桐庐韵科11.583%的份额,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杨周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周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符勤先生,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符勤先生于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担任上海豫园黄金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4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韵达股份董事、副总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符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16股,通过上海丰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6,963股。符勤先生持有上海丰科0.4493%的份额,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符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符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楼光华先生,男,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楼光华先生1994年11月至2000年12月担任上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助理,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担任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担任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06年1月至2012年12月担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负责人,2012年12月至今担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自2017年1月10日起任韵达股份独立董事。

楼光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楼光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宇先生,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刘宇先生2003年8月至2004年4月担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4年4月至2005年8月担任上海亚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8月至2008年8月担任加拿大宏利集团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高级营销经理,2008年8月至2015年8月在中国最大的独立财富管理机构诺亚财富集团工作七年,曾担任董事局主席助理,并负责总部销售部、市场部、品牌部、核心客户部及战略规划部等部门,后担任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以诺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担任上海高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CEO。刘宇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学习化学、金融商务英语两个专业,并在美国宾州大学沃顿商学院、耶鲁大学管理学院、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高级管理项目中研修。自2017年1月10日起任韵达股份独立董事。

刘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冠群先生,男,1952年1月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张冠群先生1982年1月至1985年9月担任邮电部第三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85年9月至2000年8月担任邮电部第三研究所副所长、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担任国家邮政局上海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2003年12月2004年11月担任国家邮政局科学研究规划院上海分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2004年11月至2007年6月担任国家邮政局上海研究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12年1月担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2年1月至今退休。曾任中国国家邮政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并长期担任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上海市通信学会理事会理事,上海市通信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通信学会邮政专业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自2017年1月10日起任韵达股份独立董事。

张冠群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冠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肖安华先生,男,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致公党党员。肖安华先生1985年9月至1990年7月在上海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习;1990年8月至1994年5月担任解放军3516工厂企业管理处主办科员;1994年5月进入上海市东吴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目前为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自2017年1月10日起任韵达股份独立董事。

肖安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肖安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大瑞先生,男,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张大瑞先生于1998年8月至2007年3月在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其中1998年8月至1999年7月担任光明乳业总公司培训部经理,1999年7月至2003年7月担任人力资源总监,2003年5月至2006年8月担任光明乳业物流事业部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07年3月担任光明乳业总公司总裁助理。2007年3月至2007年10月担任亚财同星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2月至2010年1月担任上海晓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上海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上海联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雍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大瑞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大瑞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大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7日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上海市进行。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赖雪军先生、唐彩霞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2、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2日

附件二: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赖雪军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赖雪军先生于2007年3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韵达股份监事会主席、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赖雪军先生通过上海丰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6,963股。赖雪军先生持有上海丰科0.4493%的份额,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赖雪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赖雪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唐彩霞女士,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唐彩霞女士于2002年8月加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总裁办公室经理。

截至目前,唐彩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唐彩霞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唐彩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唐彩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运乾物流”)系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8.99%的股权。

运乾物流控股股东桐庐运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运乾”)拟以人民币8,155.44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运乾物流12.9042%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桐庐乾丰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乾丰”)、桐庐凯鑫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凯鑫”)、桐庐好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好韵”)、聂腾云先生和陈立英女士。

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放弃对参股公司运乾物流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中价值4,893.26万元人民币的运乾物流7.7425%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公司持有的运乾物流股份份额,不会影响公司在运乾物流拥有的权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由于聂腾云先生、陈立英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桐庐运乾、桐庐乾丰、桐庐凯鑫、桐庐好韵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金额未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桐庐运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MA2GLMH59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岩桥村41号303室-041

法定代表人:陈立英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04月17日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除网络广告),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运输代理,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维修、销售,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欣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桐庐运乾100%股权。聂腾云先生是桐庐运乾的实际控制人。

截止2019年9月30日,桐庐运乾的资产总额为432,091,213.14元,净资产为2,187,551.76元。2019年4-9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7,812,448.24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桐庐运乾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桐庐乾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MA2GPFTL9G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洋洲南路199号桐庐科技孵化园B座202-166工位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立英

注册资本:34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8月14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金融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陈立英女士持有桐庐乾丰13.63%的份额,为桐庐乾丰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止2019年9月30日,桐庐乾丰的资产总额为2,879,082.00元,净资产为2,681,846.70元。2019年8-9月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53.3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桐庐乾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2、公司名称:桐庐凯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MA2GPFRH3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洋洲南路199号桐庐科技孵化园B座202-167工位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美香

注册资本:1,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8月14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金融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快递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陈立英女士持有桐庐凯鑫42.33%的份额,聂腾云先生持有桐庐凯鑫39.85%的份额,分别为桐庐凯鑫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

截止2019年9月30日,桐庐凯鑫尚无相关财务数据。

桐庐凯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3、公司名称:桐庐好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MA2AYJBK0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8号迎春智谷一区408-89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树红

注册资本:5,32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实业投资。

主要股东情况:聂腾云先生持有桐庐好韵51.66%的份额,陈立英女士持有桐庐好韵40.02%的份额,分别为桐庐好韵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桐庐好韵的资产总额为33,504,408.03元,净资产为33,502,193.55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12,193.55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桐庐好韵的资产总额为33,503,718.44元,净资产为33,383,718.44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18,475.11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桐庐好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4、聂腾云先生,中国国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5、陈立英女士,中国国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M3QF22

3、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二层F区286室

5、法定代表人:边东阳

6、注册资本:63,2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9月4日

8、经营范围:物流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修,机电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销售机电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上述持股比例计算存在部分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运乾物流最近一年财务指标系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9]第321ZB0053号审计报告中2018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最近一期财务指标系未经审计的2019年三季度合并会计报表数据。

(四)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六)公司放弃本次运乾物流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交易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自行协商,以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出资)情况为基础确定,公司未参与定价。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中,桐庐好韵以1,98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桐庐运乾转让的标的公司3.1393%的股权,桐庐凯鑫以1,3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桐庐运乾转让的标的公司2.0570%的股权,桐庐乾丰以34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桐庐运乾转让的标的公司0.5380%的股权,聂腾云先生以3,172.6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桐庐运乾转让的标的公司5.0200%的股权,陈立英女士以1,358.8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桐庐运乾转让的标的公司2.1500%的股权;其中公司放弃的优先受让权为标的公司7.7425%股权,价值为4,893.26万元人民币,此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总额为4,893.26万元人民币。(以上比例以及金额计算存在部分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份额,对公司在标的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公司本次放弃运乾物流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韵达股份放弃参股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优先受让权,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与经营风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以及整体资源配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快递核心主业建设,促进公司良性、健康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2月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聂腾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立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聂樟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周柏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赖世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杨周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符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00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大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选举楼光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4选举张冠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5选举肖安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00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赖雪军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唐彩霞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4.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5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1月2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0年2月7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0年2月7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红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上午9:15一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会议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邹建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2日

附件:

邹建富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邹建富先生目前担任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资金管理组经理。

截至目前,邹建富先生通过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丰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008股。邹建富先生持有上海丰科0.0642%的份额,为上海丰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以外,邹建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邹建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建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