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00万元至- 65,0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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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鉴于公司失去对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控制,公司不再将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形成投资损失。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年末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对资产减值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计提减值准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2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沈依伊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0,492,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53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9,832,0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30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60,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53,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任军董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0,492,34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953,8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药品GMP现场检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浙江省药品 GMP 检查结果公告 (2020 年第 2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冻干粉针剂通过现场检查,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企业名称: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生产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
3、检查范围:冻干粉针剂
4、检查日期: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01月04日
5、结论:经现场检查,公司冻干粉针剂生产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本次通过GMP现场检查的生产线为公司在绍兴滨海新城投资新建的冻干粉针剂生产线。该生产线通过现场检查,有利于公司提高产品生产能力,提升生产效率,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