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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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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2020-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峰氨纶”)于2019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8号),核准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5.43元/股,发行数量为335,360,000股,发行对象包括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分红一个人分红一005L一FH002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传统一普通保险产品一005L一CT001深、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分红一团体分红一018L一FH001深,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分红一个人分红。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特将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汇报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化。

特此报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