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0-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于2019年8月20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53、058、061、062、063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受春节假期及当月涉及窗口期的影响,公司2020年1月未实施回购。截至2020年1月23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282,634股,占公司总股本6,793,974,970股的0.4604%。最高成交价为3.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公司有7名人员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有1名激励对象因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087、089)。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自2019年12月3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有7名人员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有1名激励对象因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17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833,28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9,558,19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8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8.4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2840756)。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2月6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对象、原因、价格、数量及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尚待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过户及注销、在公司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法定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启东LNG接收站

项目扩建5#20万m3LNG储罐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22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扩建5#20万m3LNG储罐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9〕62号)文件。现将批复核准事项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为扩大转运站接转存储规模,提高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率,增强资源供应和应急调峰能力,根据《行政许可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扩建5#20万m3LNG储罐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

南通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陆域预留LNG储罐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新建1座20万m3LNG储罐、LNG低压泵和装船泵、1座100T/h火炬及相关厂区管道、土建、电气、控制、消防安全等配套设施。其他设施依托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LNG分销转运站原有设计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报批总投资为6458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937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报批总投资的比例为30%,资本金由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9%,新疆广汇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项目单位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南通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投建的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项目分为三期,预计三期项目建成后整体可达到300万吨/年的LNG周转能力。本次新建5#20万m3LNG储罐有利于扩大接收站接转存储规模,建成后将提高公司LNG周转能力,增强资源供应和应急调峰能力,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批复文件积极开展下一步工作,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并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