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13558 债券简称:日月转债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2,042,23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1号)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1,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401,000,000股,并于2016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限售股,共涉及4名股东,分别为:傅明康、陈建敏、傅凌儿、宁波高新区同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宁波市鄞州同赢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7月更名为宁波高新区同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赢投资”),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限售期已届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2,042,235股,将于2020年2月1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000,000股。

2、经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23.00万股,并于2018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公司总股本由41,000,000股增至47,230,000股。

3、经2019年5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股本407,23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22,169,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07,230,000股增加至529,399,000股。

4、经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9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4.80万股,并于2019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公司总股本由529,399,000股增至531,347,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傅明康,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傅凌儿,公司股东同赢投资承诺:(1)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傅明康、傅凌儿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敏承诺:在本人直系亲属傅明康、傅凌儿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敏承诺:本人作为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投资”)的合伙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祥禾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通过祥禾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在本人直系亲属傅明康、傅凌儿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通过祥禾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日月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日月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日月股份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日月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数量为392,042,235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2月17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八、备查文件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债券代码:113558 债券简称:日月转债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工程师范信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1,347,000)的0.04%,其中180,000股来源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54,000股来源于股份转增。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范信龙先生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500股。本次减持计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范信龙先生所持股份总数的25%。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收到总工程师范信龙先生《关于计划减持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披露《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公司于 2018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范信龙先生取得股权激励股份为180,000股;

2、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以2018年12月31日股本407,23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范信龙先生取得权益分派股份为54,000股;

3、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披露《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并于2019年11月29日上市流通,范信龙先生解除限售的股份为93,6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高级管理人员范信龙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范信龙先生可以根据所持股份数的变动对减持股数相应调整,但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的25%。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范信龙先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总工程师范信龙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范信龙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会监督相关股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