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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09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赵瑞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公司董事赵瑞海、赵瑞宾、赵瑞杰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10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豁免的自愿性锁定承诺内容为:在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赵瑞海、赵瑞宾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

2、本次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发来的《关于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相关事宜的函》,申请豁免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部分自愿性承诺。

一、承诺事项的内容及履行情况

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作出的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二、本次申请豁免的自愿性承诺事项

(一)申请豁免的自愿性承诺内容

豁免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以下自愿性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

除上述承诺内容变更外,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其他承诺内容不变。

(二)豁免自愿性承诺的原因和背景

公司2018年收购海外家居制造公司Ekornes AS,交易对价约40亿人民币,其中12.81亿人民币为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股权质押融资借款。截至本公告日,赵瑞海先生已累计质押160,483,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84%;赵瑞宾先生已累计质押126,998,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0.86%,占公司总股本的25.99%。为提升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的股票质押抗风险能力和上市公司资信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未来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引入长期战略投资者,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助力公司稳健发展。若有上述事项发生,长期战略投资者受让股份后将锁定1年。为此,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豁免上述自愿性承诺。

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系其在公司筹划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作出的自愿性承诺,并非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法定承诺或现有规则下不可变更的承诺。此次豁免承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豁免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发展,提升公司资信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引进优质资源,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承诺豁免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四、审议程序

此次承诺豁免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事项的豁免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基于客观因素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豁免履行承诺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履行其股份自愿性锁定承诺事宜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其股份自愿性锁定承诺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0-01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2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B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2日

至2020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瑞海、赵瑞宾、赵瑞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 2020年2月28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潇阳、刘琼

联系电话:010-84482500

传真:010-84482500

邮箱:ir@qumei.com.cn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 2020-012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2月14日上午11点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4日分别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赵瑞海先生和赵瑞宾先生履行其股份自愿性锁定承诺事宜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其股份自愿性锁定承诺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