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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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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0-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2月15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7.5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19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2月14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3月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2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5月8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2日、2019年12月3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2月4日刊登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2月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4,837,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最高成交价为7.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8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100,951,631.1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三、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4,837,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转让或授予给激励对象后全部锁定,按照截至2020年2月13日公司总股本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2、假设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转让或授予给激励对象,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减少,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该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者三年内未能完成转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应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3月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6,736,533股的25%。

六、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诺普信、证券代码:002215)2020年2月13日、2020年2月14日、2020年2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经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会且预计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快报》,其中 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