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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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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6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6日 下午2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6日

至2020年3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2.00、3、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0、3、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二) 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 登记手续: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3月2日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林锦顺

电话:0754-89650738

传真:0754-89650738

邮编:515041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9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3号)(下称“《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予以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股票限售期及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等。除上述变化外,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陈健中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修订后的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中,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的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如果本次发行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数量为不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发行数量上限的30%,且最终确定的认购数量不得影响发行人的上市条件。

所有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本次发行竞价。如果本次发行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联泰集团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按此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上限为103,020,231股(含本数)。其中,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的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

若本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果本次发行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数量为不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发行数量上限的30%,且最终确定的认购数量不得影响发行人的上市条件。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股票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投资总额不包含建设期利息。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解决。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分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陈健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13”)。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根据新规定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进行同步修订,并形成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根据新规定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鉴于此,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需与公司签订《广东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除原协议内容中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认购方式及数量、发行限售期等有所调整外,协议其他内容不变,双方签订上述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陈健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六、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关修订,并形成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延期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根据新规定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鉴于此,公司拟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授权事宜的有效期,调整后的授权有效期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6”)。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0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魁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63号)(下称“《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予以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股票限售期及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等。除上述变化外,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中,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的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如果本次发行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数量为不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发行数量上限的30%,且最终确定的认购数量不得影响发行人的上市条件。

所有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本次发行竞价。如果本次发行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联泰集团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假设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43,400,770股,按此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上限为103,020,231股(含本数)。其中,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的认购数量为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30%(含本数)。

若本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果本次发行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数量为不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发行数量上限的30%,且最终确定的认购数量不得影响发行人的上市条件。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股票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投资总额不包含建设期利息。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解决。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分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修订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13”)。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进行相关修订。本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根据新规定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鉴于此,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需与公司签订《广东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除原协议内容中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认购方式及数量、发行限售期等有所调整外,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六、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修订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1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9月29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9年10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二、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2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9月29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9年10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下转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