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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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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周玉华、宁清华、王岩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未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未通过《关于提请罢免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文忠泽、董小林、张敬明、深圳市富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提请罢免肖奋、肖勇、肖韵的公司董事资格,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7票、弃权0票,议案未获得通过。其中董事肖奋、肖勇、肖韵、谢玉平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理由主要为上述罢免理由不成立;公司独立董事周玉华、宁清华、王岩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未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7票、弃权0票,议案未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董事肖奋、肖勇、肖韵、谢玉平、周玉华、宁清华、王岩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主要理由参照上述议案一的理由。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