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0-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0-006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年报披露后被暂停上市。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二)、(四)项的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二)、(四)项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临2020-004)。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团队正在核实及努力消除导致2018年度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情形。目前,相关核实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尽快核实情况及存在的相关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编号:临2020-003),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3,160万元至-43,4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9,039万元至-15,577万元。以上数据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3、预计公司 2019 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将可能为负值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存在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性。

4、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黑调查字[2019]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0年3月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0-007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黑调查字[2019]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24日、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1月23日、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2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9、临2019-063、临2019-067、临2019-078、临2019-085、临2019-087、临 2019-090、临2020-005)。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 票存在可能被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