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2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2020-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同意公司向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世纪”)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9,171,672股(含39,171,67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2020年2月24日,公司与达安世纪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一、认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4层1座401内019室

法定代表人:刘铁峰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9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之日,达安世纪的唯一股东为刘铁峰,持股比例为100%。

(三)关联关系

达安世纪系公司控股股东,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铁峰控制的企业,公司与达安世纪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达安世纪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认购价款的支付、限售期、滚存未分配利润等主要条款

1、认购价格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6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为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2、认购数量

(1)甲方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乙方发行不超过39,171,672股(含39,171,672股)A股股票,即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

(2)乙方同意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全额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3)若甲方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3、认购价款的支付

乙方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甲方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将在《缴款通知书》所载缴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将本次认购的认购价款(以下简称“认购价款”)足额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中,上述认购价款将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4、限售期

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要求,就认购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如需),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的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限。上述限售期满后,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除《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之外,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公司章程的有关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要求规定办理。

5、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甲方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于签署日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且甲方非关联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就本次认购免于发出要约;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到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一方对违约一方违约行为的弃权仅以书面形式做出方为有效。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该一方的弃权;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应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五)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可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任何时间终止:

(1)本协议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

(2)双方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3)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甲方有权单独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5)有权政府部门制定、发布、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合法或限制、禁止或以其他方式阻止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的,任何一方有权单独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6)乙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独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2、除因第(7)项原因终止本协议外,因其他项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的,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9,171,672股(含39,171,672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刘铁峰先生控制的企业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世纪”)。达安世纪系公司控股股东,刘铁峰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刘铁峰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达安世纪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达安世纪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2019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铁峰在相关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与达安世纪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5、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4层1座401内019室

法定代表人:刘铁峰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9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刘铁峰先生持有公司100%的股份,为达安世纪的唯一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9,171,672股(含39,171,672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达安世纪拟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6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达安世纪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股款的支付与股票交割、限售期等主要条款

1、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6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为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2、认购数量

(1)甲方拟以非公开方式向乙方发行不超过39,171,672股(含39,171,67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

(2)乙方同意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3)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3、股款的支付与股票交割

(1)在百邦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批文后,百邦科技聘请的主承销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方案向达安世纪发出书面《缴款通知书》,达安世纪应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所载缴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将本次认购的认购价款足额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中,上述认购价款将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2)在达安世纪支付股款后,百邦科技应尽快将达安世纪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达安世纪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4、限售期

达安世纪本次认购的百邦科技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其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股份的减持需遵守除《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之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的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限。

(三)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于文首所载的签署日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生效:

(1)百邦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且甲方非关联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就本次认购免于发出要约;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达安世纪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表明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贯彻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且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海涛、郑瑞志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达安世纪,达安世纪系公司控股股东,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与之有关的议案的审议、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测算的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6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9,171,6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额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2020年1月22日,公司公告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暨商誉及资产减值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400万元-7,900万元,预计本期计提的商誉和无形资产等减值准备金额为2,100万元至2,60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1,500万元至-2,000万元,假设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50万元,本期计提的商誉和无形资产等减值准备金额为2,35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750万元,则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900万元,若不考虑商誉和无形资产等减值准备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则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50万元。

(5)假设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 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2019年剔除商誉和无形资产等减值准备的预测数据持平;

② 2020年公司实现盈亏平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为0;

③ 2020年公司实现盈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2018年持平。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3,057.2240万股为基数,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2020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10)以上假设及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发行人测算了本次发行对2020年度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如下所示:

关于测算的特别说明:

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完成时间及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将会相应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从资金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根据上述测算,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收益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资金到位后,若公司不能当期减少亏损,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仍可能出现当期为负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对2019年、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发行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巩固和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动力。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资产净额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从而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公司的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和优化。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设立一直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将继续保持自身在现有线下手机售后及线上电子商务业务的优势,扩大手机售后服务的类型,努力开拓新的市场机会,从而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2、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和高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确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的分红原则、分红条件、程序及方式,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明确以现金分红为主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强化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4、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五、发行人董事、高管关于保证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将继续保证公司的独立性,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世纪”)及北京悦华众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华众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达安世纪及悦华众城将继续保证公司的独立性,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达安世纪及悦华众城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铁峰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将继续保证公司的独立性,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副总经理李岩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1份监管函,公司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1份年报问询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管函

1、具体情况

2019年5月6日,公司副总经理李岩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岩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43号),监管函指出李岩于2019年3月29日卖出公司股票9,375股,涉及金额194,625元。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李岩卖出公司股票的时间发生在该日期的前30日内,违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7条的规定。

2、监管措施

根据《关于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岩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李岩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3、整改措施

公司副总经理李岩已充分重视上述问题,认真反省、吸取教训,并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学习。公司副总经理李岩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李岩上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并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二)问询函

2019年5月1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25号),就公司2018年年报中相关内容进行问询。关于上述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公司逐项进行认真研究核实,于2019年5月2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报送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之回复》。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7.7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410,6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691,520.27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719,175.73元。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1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准验字[2018]1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2月1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48.39万元,其中用于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438.63万元,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676.54万元,百邦快修加盟建设项目1,300.9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032.31万元,募集资金结余10,107.00万元(含理财及银行利息)。

截止2020年2月19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已将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因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经营支出所需,因此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陆续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资金,且百邦快修加盟建设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3、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投资事宜,并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

(3)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截止2020年2月19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2020年2月1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具体如下: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起十二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购买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9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募集资金投向

(7)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8)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9)上市地点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相关主体关于确保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的议案

12、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1-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2、14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5、7-9、13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

(2)邮编:100102

(3)联系电话:010-6477 5967

(4)联系传真:010-6477 5927

(5)联系人:唐浩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公司将在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停止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736。

2、投票简称:“百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均为非积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全部提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20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事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是以各年末的股本总额为依据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维修收入和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收入同比下降,以及公司在联盟拓店业务、二手机业务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增加,导致公司实现的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度分别下降43.75%、487.77%、381.77%和403.09%。

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现金股利分配和受到经营亏损的影响,导致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比上年末分别下降23.93%和29.61%。

由于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导致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比上年度分别下降285.29%和31.25%。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暨商誉及资产减值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中关于2019年全年的业绩预计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0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

(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