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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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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6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210万股变更为6,946.67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21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946.6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738.1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738.11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6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67万股股票已于2020年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5,210万股变更为6,946.67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21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946.67万元。同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二、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二、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38.1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69号)同意,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6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887,82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428,82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00.00元。截至2020年1月22日止,以上募集资金已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738.1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48号)审核,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738.11万元。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4,738.11万元。

4、本次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38.1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38.1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38.1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4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738.11万元。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69号)同意,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6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887,82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428,82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00.00元。截至2020年1月22日止,以上募集资金已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0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该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0年3月23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厂房2楼会议室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第1项和第2项议案属于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同时,以上3个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3月19日9:00-11:30及14:00-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0年3月19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淑恒

电话:0756-6255818

传真:0756-6255819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5

2、投票简称: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在对同一议案的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決,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0 年3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