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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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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08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5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

2、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4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关于续聘会计师的有关具体情况,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补齐第七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原任董事湛胜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其担任的本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能正常履职,特此补齐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由独立董事戴塔根先生出任运营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陈振婷女士出任战略决策与执行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何亚平先生出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何亚平先生出任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委员。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前已由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的且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相关议案。董事会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发布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09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众华所是公司2009-201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及2014、2016、2017、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4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所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孙勇

合伙人:41人

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总人数1045人。

2019年初注册会计师人数296人,新注册54人、转入25人、转出41人;

目前有307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45,620.19万元

2018年净资产金额:3,048.62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59家

2018年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5049.22万元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

2018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60.9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22,170,779.21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众华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两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六份,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1)行政处罚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5月24日对众华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8日对众华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0号)。

(2)行政监管措施情况

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3号;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63号;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8号;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7号;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号。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1(项目合伙人)

姓名:曹磊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5年8月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特别在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有万业企业(600641)、东方创业(600278)、上海凤凰(600679)、西藏珠峰(600338)、上海新阳(300236)、华建集团(600629)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2(项目合伙人)

姓名:郭静瑜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0年9月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参与上市公司项目主要有东方创业(600278)、上海新阳(300236)、华建集团(600629)等。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沈蓉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逾20年,曾负责多家企业IPO审计和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报、企业IPO、重组兼并等审计业务经验。担任新潮能源(600777)、华建集团(600629)、佳创视讯(300264)、恒为科技(603496)、日播时尚(603196)、海欣股份(600851)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2、独立性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磊、郭静瑜,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沈蓉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4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和2018年度审计费用无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4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此《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4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10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一鼎证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西藏信托”)本次减持前持有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6,6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6%,为公司5%以上大股东(非控股股东)。西藏信托委托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成立“九州证券九藏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对“西藏信托一鼎证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

● 集中竞价减持的实施结果情况

根据资管计划管理人九州证券提供的减持计划,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2020年3月10日,资管计划管理人九州证券向公司发送了《关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一西藏信托一鼎证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届满的提示函》:截至2020年3月9日,西藏信托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63,2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476%,其中,9月9日至11月15日合计竞价交易减持4,632,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67%。相关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3/11